01
试剂耗材挂网集采,全国最低价
4月7日,江苏省医保局发布一则《江苏省医用耗材阳光采购实施细则(试行)》政策解读及问答,(以下简称《解读》)。
需要提示的是,这次《解读》是对原有文件的细化和深耕,披露了关于医用耗材(含体外诊断试剂)的挂网集采规定。对议价能力、支付结算等进行了明文规定。这对IVD企业接下来的招采工作将带来重要影响!
《解读》表示:
最低价:普通医用耗材(含检验检测试剂)必须提供全国现省(市)级挂网价中的最低价。高值医用耗材申报价格时必须提供全国现省级(含自治区、直辖市)挂网价中的最低价,
实质议价:《解读》提出,体外诊断生产企业要与医疗机构开展联合议价,省级医疗机构将对二级及上公立医院的议价情况进行严格监督、管控!
动态调整,不断降价:挂网试剂耗材产品价格若出现最新调整变动,生产企业应在20个工作日内及时申报产品全国现省、市级挂网价中新的最低价信息,省平台将针对该产品及时进行价格联动调平,在此基础上,省医保部门将按年度组织最低价联动。
关于试剂耗材大降价、联动降价的话题。辽宁省曾做出了非常典型的表态。2019年10月医疗耗材集中采购网发布了一则《关于开展以市为单位医用耗材和检验检测试剂联合议价和带量采购工作的通知》,该政策推动了辽宁市营口市130多家医疗机构执行了试剂耗材双城同价!
明确实行以市为单位的医用耗材联合议价,做到同城同价;推进医用耗材和检验检测试剂带量采购,做到以量换价、量价挂钩。
探索医用耗材、检验检测试剂带量采购与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医保支付标准制定的有效协同和联动,进一步降低医用耗材的价格和医疗机构运行成本.
02
检验试剂医保结算新政策!
《解读》对医用耗材医保支付方式进行了更新调整:
医用耗材阳光采购情况纳入医保定点协议管理,结合省平台挂网价动态调整,适时调整相关产品的医保支付标准。
将建立省级组团联盟集中采购品种全省统一的医保支付标准,并逐步扩大到省阳光采购目录中类别相同、功能相近的医用耗材,实现医用耗材同类产品医保支付协同。
对新技术、临床使用量少且必需的诊断试剂产品进行备案采购时,医保支付不得高于同类阳光挂网采购标准
医保结算对IVD企业来说是一件“喜忧参半”的事,好的一面来说推动医保、医院、经销商三角债问题清理,从源头解决企业回款。
IVD行业很多企业不论大小,早已饱尝医院拖欠货款之痛。在个别地区,医院汇款账期最长达到了960天。医院拖欠货款问题由来已久,清理也成当下最重要的事。
但从不利的一面来看,在医保管控下,实现带量采购,加大议价能力,降低试剂耗材价格。另外,在采购环节“踢出”经销商,医保局直接和企业结算,无异于“一票制”落地!
03
试剂耗材带量采购,坚定不移!
自高值耗材带量采购全国落地切实降低虚高价格后。“检验试剂带量采购只会迟到,不会缺席"在业内的声音高涨。
2019年8月,哈密市医疗机构医用耗材招标采购小组对11家县级以上非营利性医疗机构、38家乡镇卫生院及6个社区服务中心、34个社区服务站所使用的医用耗材及检验试剂进行公开集中带量采购招标。
2019年11月,鸡西市人民政府发布一则《鸡西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特别强调,在12月底前全市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完成检验试剂带量采购落地!
2019年7月,吉林省药械采购服务平台发布《吉林省医疗机构体外诊断试剂阳光挂网采购工作实施方案》,明确规定要在全省范围内所有公立医疗机构实行体外诊断试剂耗材挂网采购(鼓励其他医疗机构资源参与)。
试剂耗材带量采购的实质是医保控费,降低耗材价格虚高、清理医械流通领域乱象。在此基础上对体外诊断整个环节也进行了一次大洗牌。随着试剂耗材带量采购的全国落地,以量换价的影响范围将会更广,试剂的降价幅度也会越大。
侧面来看,带量采购也正在促进行业回归质量、技术、市场竞争良性发展轨道。
与试剂耗材带量采购密切挂钩是“以量换价、量价挂钩”。IVD企业与医疗机构谈判议价前,企业需要根据该款试剂的市场份额对销量、利润等数据进行前期评估,然后形成一个最低价格给到医疗机构。
医保局谈判小组成员也将对产品市场份额等进行个衡量。在某些情况下,医疗机构还会在最低价格基础上进行一个价格下调的,这也就是从最低价砍到了白菜价。
受制于体外诊断试剂品种复杂,缺乏统一性质量标准不一等因素,业界也出现了不同的声音。
比如说,参加试剂挂网集采的A企业产品均采用国外进口原料,包括酶、辅酶等,但同参加招采的B企业则采用自主生产或国产原料。此时,二者在同一场谈判中,B企业由于成本、物流等优势,给出了谈判小组最低价进而中标,岂不是造成“劣币驱逐良币”的现象?
如今带量采购已成为国内医药、医械领域招采政策常规风向,这对IVD行业格局带来重要影响。带量采购的落地意味着有限的医保费用创造了最大的效用!未来,试剂耗材带量采购,以量换价将成为招采常规操作!